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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第一案发生地“官民矛盾”有新解

日期:2024-12-31来源:温州大学图书馆作者:温州大学

  “原本以为要打官司,没想到提出异议后处罚就被撤销了,省了时间还省了费用,真好!”温州龙港市民应某昨日在收到行政异议答复书后感慨道。

  这一转变的背后是龙港市人民法院首创的行政异议制度在发挥效用。该制度于12月18日入选中国改革2024年度案例。

  龙港市舥艚社区是新中国“民告官”第一案发生地。1987年,温州市苍南县舥艚镇(今龙港市舥艚社区)村民包郑照由于房子被强拆,将县政府告上法庭,1988年案件正式开庭,成为新中国第一例“民告官”案。如今,涉案房产已被改造成龙港法治馆并对外开放。

  头顶“民告官”第一案,龙港积极探索行政救济制度改革,开辟了除行政复议和诉讼之外的“第三条路”,即行政相对人可以在不服行政行为的情形下,向原机关提出异议,并由原机关提供首次救济,让一些“小过错”案件得以“柔性”化解。

  撬动这项制度改革的,是一把挂面。龙港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章彬介绍,2020年,她经办一个案件,一家挂面厂因视力障碍员工误将一批挂面生产日期错标一天,而面临5万元以上的处罚。

  “相对于一年的保质期,生产日期错标一天并不严重,且这批挂面总货值约780元,却要被罚5万元,是否太过严苛?”该案让章彬深有触动,她反思,对于一些涉案金额较小、危害轻微的“小过错”,是否有必要走到法院这一步,能否在前端就给予适当解决。

  于是,龙港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经过历时两年探索,于2022年4月份正式推出行政异议制度。

  制度实行后,章彬再次遇到类似案件。某早餐店因销售2根质量不合格油条,违法获利9元,将遭遇8000元罚款。得益于行政异议制度的实施,当事人争取到了“宽大处理”。在龙港法院督促下,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考量当事人违法货值低、违法行为轻微、家庭困难等情节,最终将罚款金额降至1000元。

  市民应某近日因对违停处罚有异议,到龙港市人民法院欲提起行政诉讼,在法院引导下,转向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异议申请。最终该局根据现场情况综合判定,撤销了处罚。

  截至目前,行政异议制度成功化解行政争议195件,行政相对人认可度高达99%。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说:“行政异议制度在行政争议产生初期,以最低成本、最小代价和最少伤害解决争议,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显温度。符合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内涵,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举措。”

  原标题:“民告官”第一案发生地“官民矛盾”有新解

  首创的行政异议制度入选中国改革2024年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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