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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这两个地方列入拟征收范围

日期:2025-01-03来源:宁波李惠利医院作者:宁波大学

据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公告,因集古路(古林中路—汇士路)工程2号项目地块公共利益需要,下列房屋列入拟征收范围:东至红线,南至纬三路,西至红线,北至镇南河。

具体门牌地址:集士港镇集士南路17号,集士南路80号,集士南路116、118双号,董家桥村东岸1号,东岸92号,董家桥村小董家桥75号,董家桥村。(上述门牌地址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以上门牌均包括支号,个别门牌如有遗漏,或与实际不符,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公告明确,暂停办理该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手续。同时,在暂停期限内,办理上述手续以及进行房屋析产分割、工商登记、户口迁入和分户、房屋装修等,均不予补偿。暂停期限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日。

目前,该范围内有住宅房屋、厂房和部分沿街店铺等。

部分拟征收地块现状。宁波晚报记者施文/摄

据此前公示信息,集古路(古林中路-汇士路)工程南起古林中路,北至汇士路,是一条南北向联系宁波西枢纽-古林镇中心-集士港镇中心的道路,全长约4.5公里,标准断面宽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

集古路(古林中路-汇士路)工程选址图示。

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同时还公告,因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横街段)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下列房屋列入拟征收范围:

东至恒昌新村(不含),南至无名路,西至宁波天升仪表制品有限公司(不含),北至红线。具体地址:横街镇东村。(上述地址如有遗漏,或与实际不符,以红线图为准。)

同样,暂停办理该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手续。同时,在暂停期限内,办理上述手续以及进行房屋析产分割、工商登记、户口迁入和分户、房屋装修等,均不予补偿。暂停期限也是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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