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宁波市第九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医学影像中心主任舒仁义带到今年省两会上的一条建议,缘起一条“旧闻”:
2021年,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增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过去人们常说“父母在不远游”,时代的发展,让不少人长期在外地工作,能有假期“常回家看看”成为他们的切实需求。
“很可惜,那么好的政策,在落实过程中还是缺点火候。”舒仁义说,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公众知晓度不高,很多年轻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可以请陪护假;二是现有政策主要针对独生子女家庭,事实上,非独生子女家庭同样需要陪护假来减轻照顾父母的压力;三是政策在真正落地执行上仍存在难度,不排除一些用人单位不鼓励、不支持员工休陪护假。在提交建议前,舒仁义做了一些调查。他了解到一些省份已经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受陪护假的范围;不同省份陪护假时间不一,短的10天左右,长的有20天,并且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休假天数也有所不同。
舒仁义认为,陪护假政策制定的初衷就是为了满足群众的需求,应该让它覆盖更多群体,落到实处,才能让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同时,陪护假政策的调整,也是扎实做好“一老一小”工作必不可少的一环。
“为此,我建议尽快启动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独生子女陪护假时间,增加非独生子女陪护假,让陪伴和照顾父母不再成为子女的烦心事。”舒仁义说,“事实上,陪护假政策的调整和落地,也可以成为招徕和吸引人才到浙江工作、生活的一大优势。”
舒仁义还建议,在陪护假政策落地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好的政策不应该只写在报告上,而是应该让群众真正享受到、有获得感”。(宁波日报甬派客户端记者石承承杭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