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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日期:2025-01-23来源:住在杭州网作者:杭州房价2022年最新房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5日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陈金彪

各位代表:

我受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4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紧扣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等重大使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彰显人大制度优势,为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精神和赵乐际委员长调研浙江时讲话要求,依法履职尽责,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2件,批准报批法规47件;听取审议报告52个,对11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审查规范性文件77件;作出决议决定10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8人次,顺利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坚定制度自信,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实践创新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和显著优势,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在实践中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常委会党组学习25次,举办专题讲座13次,一体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人大闭环落实机制,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实干实绩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出台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暑期读书会、全省人大监督工作座谈会,明确人大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任务要求,充分行使立法、监督等职能,切实增强投身改革、服务改革、保障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认真落实省委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协助省委开好人大工作会议。省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新征程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构建协同高效立法工作格局、健全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工作体系、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等作出新部署。我们及时学习贯彻,逐项分解任务责任,加强宣传解读、调研指导;建立健全法规立项、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等制度机制,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基层实践法制保障,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各地通过召开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实施方案等形式,结合实际提出贯彻举措,合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精心组织浙江省人大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研读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召开庆祝大会,加强溯源溯史溯理系列研究,汇编70个创新品牌,联合省委党校、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省社科联举办专题研讨会;推出浙江人大历史长廊展览,组织侨界青年走进人大、人大制度走进大学校园等活动,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二)扛起责任担当,积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聚焦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推经济大省挑大梁。

促进经济稳进向好。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听取审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以及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跟踪监督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助推《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获批和六横大桥二期建设等取得进展。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全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审查批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强化对政府债务的全口径和全过程监督。开展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专项监督并作出相关决议,要求制定中长期规划,构建定位清晰、主业突出、投向聚焦的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跟踪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更好发挥国有企业战略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作出促进和保障金融强省建设的决定,推动高水平建设金融改革先行区、金融发展繁荣区、金融生态优质区、金融运行安全区。

持续擦亮民营经济“金名片”。跟踪监督民营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两个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结合落实国家“民营经济31条”、我省“民营经济32条”,推动23个部门自查全覆盖,对29个问题逐项“回头看”,督促破解市场准入隐形壁垒、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作出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支持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决定,对依法保护、有效激励、精准服务企业家等提出要求,并在第七届世界浙商大会上发布,着力营造尊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当好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员、体验员,开展相关活动5400余次,反映情况和问题2万余个,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省域标杆。

推动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上下联动检查科技进步法、科技进步条例、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立法后评估,提出进一步强化基础研究、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等审议意见,促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听取审议省公检法司机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的报告,督促解决执法办案、协同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作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明确评选表彰、培育评价、权益维护等规定,推进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

助推区域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定省级层面首部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审议发展规划条例草案、民用航空条例草案。强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协同立法、联动监督、联合视察,与上海市、江苏省同步制定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检查出境入境管理法执行情况。开展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监督,助推义乌国家侨汇结汇便利化一揽子政策试点。审议我省与乌兹别克斯坦锡尔河州建立友好省州关系的报告,组团出访土耳其、摩洛哥、巴拿马等国家,接待外事团组12批次,助力打造高能级开放强省。

(三)紧扣民生改善,全力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常委会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锚定缩小“三大差距”主攻方向,找准切口、精准发力,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强化示范区建设基础性法制供给。制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城乡区域协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坚持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制定“千万工程”条例,明确人居环境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优享、文化保护传承、村庄治理优化等方面要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规范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居民生活等领域相关活动。

着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下联动监督医疗保障工作情况,面对面听取群众和专家学者意见,收集5000余份调查问卷,并开展联组审议,要求持续促进医保体系建设、推进“三医联动”协调发展、优化便民惠民举措。审议全省医疗资源合理布局情况报告,推动缩小城乡、区域、人群之间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差距。制定就业促进条例,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等机制,促进改善就业环境。出台婚假规定,明确婚假时间、休假方式、职工权益保障。审议城镇社区建设更新条例草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

保障高水平文化强省建设。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对管理体制、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弘扬等作出规定。审议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对2021-2023年度省级文化类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为契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非遗保护发展和活态传承。

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在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决定执行情况的同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部署开展试点工作,把报告内容拓展为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6个方面,将监督对象拓展到27个部门,以数字化手段自动抓取38项监督评价指标数据,推动生态环境实现系统治理、根源治理。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通过监督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促进海洋生态保护、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听取和审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情况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开展河长制规定执法检查,督促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体系。修订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将作物健康理念和化学农药定额施用等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检查噪声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着力保障群众和谐安宁生活环境。

(四)坚持厉行法治,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

常委会紧紧围绕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工作,持续提升省域治理现代化水平。

保证宪法贯彻实施。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召开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统一。在设立国家宪法日10周年之际,部署各级人大开展集中宣传教育,组织代表走进代表联络站、宪法公园开展相关活动,增强全社会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

深化地方立法领域改革。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化省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组织专家论证;出台地方性法规立项工作规则,持续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座谈会,出台联系点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确立新一批46家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好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强化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检查和通报,相关部门按要求报告法规实施情况,加大法规宣传贯彻力度,立法全周期闭环管理持续加强。

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监督法,审议我省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召开全省人大监督工作座谈会,部署推进“六化两提升”工作,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机制。实施党内监督主导的“四督联动”机制,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医疗保障、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等监督中开展联动衔接,推动监督内容贯通、方式对接、资源整合、成果共享。

推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审议+量化评价”监督闭环链条,迭代数字化应用场景,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智能化生成分析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促进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在公共法律服务圈、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作出创新规定。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协同发力。

(五)发挥代表作用,深化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

常委会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建立“四建设两提高”代表工作体系,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努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先行示范。

完善“两个联系”机制。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与列席代表座谈、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等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2300余人次。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374件次,征集群众对省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意见建议2.8万余条,强化分析研判和转化吸收,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

开展“双岗建功”代表主题活动。突出代表本职岗位和履职岗位,落实“带着课题去、带着问题去,带着民意回、带着建议回”履职要求,组织全省8.7万多名代表开展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主题活动,引导全省各级人大谋划工作清单1.1万余项,形成问题清单9800余项、代表建议清单6800余项、成果清单400余项。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事迹宣传,微信公众号推出“代表风采”360篇,全网总浏览量超过8000万人次。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坚持把审议议案、办理建议作为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6件议案已审议完毕,955件代表建议已按期办理并及时答复,其中省政府领导领办的14件建议、主任会议确定的19件重点督办建议均已办理落实。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开发代表全生命周期服务与管理平台。做好代表出缺补选和资格审查等工作。出台相关文件,引导代表带头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保障在浙全国人大代表培训、视察、调研等活动。

丰富基层民主实践。作出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基层实践的决定,明确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路径载体,健全发挥代表作用的工作机制,提出发展基层民主实践的任务要求。编制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指引。一体建设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财经工作基层联系点,拓展“联、商、督、促、智”功能,集成打造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一年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进站接待群众近58万人次,422个立法、监督项目进站征求意见,组织“一府一委两院”进站开展协商活动3万余次,收集处理民情民意82万余条。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指导基层擦亮参与式预算、民情直通车、代表亮身份、代表问政等实践品牌。

(六)注重能力提升,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常委会坚持以“政治三力”引领“工作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强化政治建设。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重要法规草案、重大事项,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出台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文件,细化提高“政治三力”的举措。召开全省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开展“基层党建争先攀高”行动,提升全省人大党建工作水平。

加强纪律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党规党纪学习、调查研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纪律建设从严从实。加强全省性会议的统筹安排,建立调研和活动备案管理制度,切实为基层减负。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提高工作效能。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出台人大实施方案,完善人大培训阵地体系,培训各级人大干部4489人次。首次开展年度工作要点专项督办,主任会议定期听取各专工委工作进展情况,推动重点任务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相关规定。推进人大融媒体建设,办好《浙江人大》杂志,深化与主流媒体沟通协作,丰富宣传报道内容和形式,扩大我省人大工作影响力。完善财经数智、代表履职等应用场景,开发立法智能助手,推进数据库建设,更好发挥数智赋能作用。

增强工作合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22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协助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和新疆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培训等工作。深化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联系,增进工作协同配合。加强与党校、高校、社科机构合作,注重发挥常委会咨询专家库作用。密切与市县人大联系指导,通过召开读书会、工作联动、专项调研等途径,整体推进全省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一年来,常委会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护航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助推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做到省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率先制定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千万工程”等条例,首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监督,开展“双岗建功”代表主题活动,人大履职更具时代性、富有创造性。坚持求真务实,突出“短平快”“小切口”,作出促进和保障金融强省建设、支持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决定,制定婚假规定,监督医疗保障工作,及时回应发展所需、人民所盼。坚持规范提升,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完善“1+X”立法工作制度体系,构建“六化两提升”监督全流程机制,建立“四建设两提高”代表工作体系,深化“四主八好”基层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履职运行有序、提质增效。坚持协同联动,着眼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进一步提升内力、汇聚外力、统筹合力,健全“四督联动”机制,融合推进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建设,深化与市县人大工作联动,加强长三角人大工作协同协作,构建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工作新格局。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中共浙江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尽责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配合协作的结果,是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立法与改革决策衔接还不够紧密,“小快灵”立法力度有待加大;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还不够到位,监督实效有待增强;代表带头联系群众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水平有待提高;人民群众参与人大工作还不够深入,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基层实践有待深化;人大干部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还不够过硬,抓工作落实的水平有待提升。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5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履行立法、监督等法定职责,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中贡献人大力量。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着力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常委会专题讲座等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传承弘扬总书记留给浙江人大的宝贵财富。落实省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专题调研省委文件落实情况,推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深化溯源溯史溯理研究,充分发挥省人大工作研究会、常委会咨询专家库等方面作用。加大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完善“刊、网、微、屏”人大传播矩阵,讲好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

(二)聚焦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着力完善适应示范区建设的省域法规体系。围绕加快构建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继续审议发展规划条例、民用航空条例、旅游条例,制定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建筑业条例,作出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促进青年全面发展等决定。围绕加快打造高能级开放强省和区域协调发展,制定开发区条例,开展国际经贸合作促进、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立法调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审议城镇社区建设更新条例,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办法、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围绕文化强省建设,制定档案条例,开展文明风尚建设、全民阅读、老年教育等立法调研。围绕高水平生态省建设,制定河湖保护条例,修订湿地保护条例,开展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等立法调研。着眼提高立法质量,注重立法“小切口”“小快灵”,加强组织协调,严格审议把关,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强化立法全过程的宣传解读。高水平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设区市和景宁畲族自治县立法的审查指导。

(三)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着力发挥监督助推作用。聚焦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上下联动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听取和审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检查职业教育法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全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跟踪监督相关决议落实情况,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计划执行和预决算审查监督,推动零基预算改革;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强化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绩效监督。聚焦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上下联动听取和审议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情况报告;监督残疾人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市县全覆盖;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聚焦省域治理现代化,监督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报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刑罚执行等专项监督,检查反电信诈骗法执行情况。贯彻修改后的监督法,修订我省监督条例,完善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机制,纵深推进“六化两提升”,推动“四督联动”市县全覆盖,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四)注重发挥人大主要渠道作用,着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落实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基层实践决定,召开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完善体系架构、拓展实践路径、健全运行机制。扩大人民有序参与。持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加强人大协商、立法协商,发挥立法研究智库作用。完善与旁听公民座谈交流机制,扩大视频旁听的代表联络站和公民范围;提高人大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发挥代表引领作用。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代表法,深入实施“四建设两提高”代表工作体系。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与列席代表座谈、常态走访代表等工作,认真研究和采纳代表意见建议。提好办好督好代表建议。围绕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开展“三推两助双岗建功”代表主题活动,举办主题活动履职分享会。加强代表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调研。深化基层民主品牌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工作,更好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居民议事会作用。持续推进基层单元建设。总结推广县乡人大闭会期间民生微实事立办等做法,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五)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要,着力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大力倡导“六干”,保持严实作风,推动人大工作走在前、作示范。强化党建统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组、各专工委分党组建设,压紧压实党建责任体系和工作链条,健全党建联建共建机制,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落实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提升履职水平。持续加强“工作三力”建设,优化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提高调查研究、汇集民意、会议审议、跟踪督办等能力。体系化推进培训工作,健全机关干部成长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增强服务现代化、服务改革的本领。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议事规则和履职规范,逐步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数字人大建设,提升履职的精准化高效化。完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对外交流交往,深化长三角人大协作,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

各位代表,奋斗成就事业、实干开创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奋勇争先,推动浙江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为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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