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5日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占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三并原则”、兑现“三项承诺”、深化“四项建设”、打造“五个高地”,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46.6万件、办结126.6万件,其中省法院新收1.47万件、办结1.43万件,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均处于或优于最高法院确定的合理区间。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建设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2万件,同比上升2.77%,判处罪犯10.3万人。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936件,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23件429人。依法严惩电诈犯罪,审结涉缅北等跨境电诈案件3647件7482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1798件2622人。以葛某为首的跨境电诈集团,通过在微信群扮演“讲师”“股民”等角色,骗取500余名被害人1.5亿余元,金华法院依法判处389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重拳严惩电诈不手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355件628人,挽回经济损失36亿余元。依法惩处偷拍盗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石某伙同他人在宾馆房间安装设备偷拍旅客并制作成视频销售牟利,吴兴法院依法判处石某等5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严厉打击黑灰产业链,坚决保护公民隐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3万名罪行较轻、主动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深化减刑假释数智协同应用,依法减刑1.9万人,假释5311人,切实提升刑罚执行效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8名被告人无罪,强化刑事司法人权保障。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944件1004人,其中原为省部级1人、厅局级9人、县处级84人;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审结行贿案件49件54人,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判处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征地拆迁、侵吞集体财产等领域“蝇贪蚁腐”386件434人。黑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曲敏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杭州市地铁集团原董事长邵剑明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对婚恋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等“民转刑”案件多发领域开展风险排查,做到公正司法定分止争,防止小案变大案、民案转刑案。坚持把依法办案作为最好的风险防范,妥善处理涉企业信用债违约、互联互保、P2P网络借贷等金融纠纷案件17.3万件,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等房地产纠纷案件3.2万件,助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宁波某房地产项目未按期完成施工,涉及案件99件、总标的额8.4亿元,宁波中院、奉化法院在党委领导下引进第三方战略投资,一揽子化解有关纠纷,实现住宅楼及时交付和商业体恢复运营的良好效果。
助力社会综合治理。落实省两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的意见》,助推社会治理中心建设,指导诉前调解成功案件62.5万件,成功率49.3%。杭州中院在政法委统筹领导下,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深化市场化解纷试点,累计化解纠纷11.2万件,为各类市场主体节省纠纷解决成本8.9亿元。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绍兴市委出台人民法庭工作意见,全市人民法庭所在镇街党委均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指导调解55.8万件次,化解矛盾纠纷40.7万件,培育罗国海等法治带头人1.8万名,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宁波高新区法院推进金融共享法庭建设,构建“市场调解优先、行业调解并重、电子督促跟进、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分层过滤体系,金融纠纷化解平均耗时降至15日。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全省法院发送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403件,采纳率99.3%,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省法院通过司法建议推动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贷前审查、贷中办理、贷后监管“三张风险管控清单”,有效防范优质金融债权兑现不能风险。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司法支撑和服务高质量发展
服务营商环境最优省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开展商事纠纷化解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妥善审结涉企纠纷32.8万件。依法采用“活扣”“活封”、调解、和解等法律调节手段,及时解决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查冻扣”等问题,努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黄岩法院创新“e保全信用评估体系”,通过企业信用量化评估、引入市场化担保等方式,依法对179家优质企业松绑减负,帮助节省诉讼费用1376.1万元,释放流动性资产带来效益3.8亿元,避免不当保全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有效拯救”和“有序出清”的积极作用,审结破产案件5109件,化解金融不良资产415亿元,盘活土地0.98万亩、房屋420.7万平方米,助力危困企业脱困重生、僵尸企业快速出清。金华法院创新“小微企业简易重整”模式,平均重整时间缩短33天,助力企业及时回血重生。在最高法院的支持下,宁波中院历时5年完成对银亿集团旗下17家企业破产重整,化解债务超500亿元,保障近5000名员工稳定就业,为化解大型民营企业债务危机提供了宝贵经验。
服务创新浙江建设。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势,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保护力度。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2万件,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省法院在审理江苏镇江某电器公司侵害法国施耐德电气公司商标权纠纷案中,依法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1.06亿元,鲜明体现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公正立场。陆某等人私自搭建10个影视网站,上传《第二十条》《热辣滚烫》等12万部影视作品,非法获利148万余元,东阳法院依法判处陆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0万元,责令赔偿损失88万元,坚决惩处恶意侵权者。依法保护技术创新和数字经济发展,审理“‘小爱同学’唤醒词案”“操纵‘网络水军’传播虚假信息案”“‘搬运’电商平台数据实施不正当竞争案”等涉数字经济案件1.5万件,促进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以数字化改革赋能知识产权审判,柯桥法院“版权AI智审”应用推广到全国,入选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三批典型案例。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承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参与首次在我国举办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进一步扩大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
服务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杭州、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实质化运作,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海事案件4463件。巴拿马籍油轮与利比里亚籍集装箱轮在马六甲海峡发生碰撞,外国船东主动选择到浙江法院诉讼并适用中国法律,宁波海事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主动履行判决义务3500万元,充分彰显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服务浙江自贸试验区争先进位,依法审结涉自贸区案件6000余件,涉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案件978件,保障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举办浙江涉外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交流会,发布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报告和典型案例,上线浙江法院“一站式”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凝聚涉外商事纠纷化解合力。湖州中院在“一带一路”沿线某国家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审查中,以“和解+当场履行”方式化解纠纷,被申请人当天支付案款550余万元,外方申请人点赞中国法院以最少程序、最短时间解决纠纷。
服务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30件。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推广碳汇代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等受损环境替代性修复方式,判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1.7亿余元,引导“破坏者”变为“守护者”,让绿美生态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南太湖新区法院一体化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入选人民法院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丽水法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司法应用机制,在15件环境资源案件中量化受损生态环境价值719万元,推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天台法院判决违法填埋建筑垃圾、破坏耕地的齐某原地复耕6323.3平方米,强化耕地资源司法保护。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与自然景观、人文环境一体保护,严厉打击损毁文物、名胜古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犯罪94件,以法治守护千年文脉。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重,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万件。会同省政府召开第十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大力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全省行政争议协调撤诉率38.4%,涉重大工程项目一审行政案件同比下降8.4%。宁波中院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协调化解一起涉“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建设土地租赁纠纷案,助力该地块拆迁工作顺利推进;嘉兴法院强化府院联动,促使400余起行政、民事交织的涉某大型综合商贸体系列纠纷妥善化解,当事人撤回历时5年的所有在诉案件,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以严格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优化司法便民服务。系统集成诉讼服务中心、12368司法服务热线、浙江法院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共享法庭等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诉讼服务。全省法院在线开庭3.9万次、在线交换证据254.8万次,电子诉讼应用率达92.5%。温州法院全面推行普惠式诉讼服务,设立适老助残扶弱服务专区,建立陪同诉讼、代理审查等8项制度,方便弱势群体参与诉讼。丽水法院推广“涉侨解纷在线”应用,文成法院打造“公证调解+赋强公证”涉侨纠纷化解模式,为海外华侨提供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801.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703.8万元,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深入推进诉讼费退费制度改革,变“当事人申请退”为“法院主动退”,完成在线退费52.6万笔、35.9亿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狠抓立案不规范专项整治,畅通不立案投诉渠道,加大核查、督办、通报、问责力度,坚决保障当事人诉权。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强化“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审理涉教育、养老、医疗等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案件,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7.1万件。紧盯就业这个最基本的民生,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7万件,依法保障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劳动关系和谐。贯彻柔性司法理念,聚焦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85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76份、家庭教育指导令942份,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推动未成年人“三合一”审判,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1.2万件;落实“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制度,开设“春风心语”法官信箱,积极参与专门学校建设,选派1040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方位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涉军案件138件;推进军地共享法庭建设,合力化解涉军纠纷62件,为军属解忧、让军人安心。
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落实省两办《关于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全省各县(市、区)召开党委执行“一件事”改革部署会,党委领导优势不断转化为执行破难胜势。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进一步强化执行破难的领导机制和制度保障。全省法院执结案件34.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043.2亿元,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10.8个百分点,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审慎精准适用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畅通救济渠道。金华法院创新民事执行“纾困+监管”智治体系,为259家诚信但暂时困难的企业修复信用、松绑资产、融资增信,168家企业脱困创收,纾困企业债务清偿率86.7%。
坚决维护司法公信力。坚持“法绝不能向不法让步”,持续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查处虚假诉讼案件3666件,其中主动查处3177件,主动查处率86.7%;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判决拒执犯罪案件1651件,进一步巩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达53.6%;开展长期未结案专项清理行动,全省法院超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降至177件,连续4年4个月保持在“低于0.5%”的合理区间;开展打击扰乱诉讼秩序行为专项行动,惩处扰乱诉讼秩序行为3339件3173人次,坚决捍卫法律尊严、确保司法公正。
引领良好社会风尚。注重在司法裁判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作用。海盐法院依法严惩“碰瓷”酒驾的敲诈勒索、诈骗团伙,绝不让不法行为钻空子、有利可图;江山法院依法驳回擅入景区非旅游区域意外坠亡方的索赔请求,明晰安全保障责任的边界,向社会传达公民是自身生命健康“第一责任人”的价值导向;普陀法院以诈骗罪依法严惩滥用平台规则的“羊毛党”,倡导以义取利、反对唯利是图;路桥法院审结“业主‘爆改’套房案”,依法判决拆除在卧室和餐厅搭建的卫生间、厨房间,确立个人行使权利的边界,助力和谐邻里建设。通过一个个“小案件”释放“大道理”,积极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四、坚持守正创新,加快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建设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持续健全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落实阅核工作部署,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纳入“四类案件”数字监管3.2万件;常态化开展全省法院员额统筹使用和动态周转,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压实每一名法官责任,实现“审理者裁判、管理者监督”。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评查改判发回、信访申诉、律师差评等案件2.1万余件,问责近300人次,规范提升办案质量。强化审级监督,常态化开展二审、再审随案评查,评查案件5.9万余件,努力做实一审实质解纷、二审有效终审、再审有错必纠,以全方位审判管理推进办案提质增效。
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优化完善案件质量指标体系,深化开展“程序空转”专项治理,全面规范案件改判、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工作,严格落实“有信必复”,防止“一案结多案生”,努力让当事人“不走、少走、快走”诉讼程序。“案-件比”降至1∶1.36,优于全国均值。大力推进“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通过整体调解、协同化解等方式,一次性解决系列案、关联案、潜在案。义乌法院在办理某批量延期交房案件中,通过示范裁判、靠前调解,促使1705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达成和解,实现“一案结、千案解”。
深化“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上线“浙江法院大脑”,迭代升级全省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对81个审判执行实体程序瑕疵和31个廉政风险点进行自动分析、自动推送、自动预警,服务当事人4.9亿人次、服务全省干警1144万余次,推送各类智能预警信息27.6万条,让群众诉讼更加便捷、法官办案更加高效、法院管理更加精准。最高法院总结、推广浙江经验,以浙江“全域数字法院”为基础建设全国法院“一张网”。落实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法机关网上协同办案。浙江智慧法院综合指数连续4年全国第一。
五、坚持全面从严,努力锻造新时代法院铁军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开展思想建设年活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擦亮“院长论坛”“法官论坛”“思想大讲堂”等学习品牌,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正确理念指导司法实践。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认真接受省委巡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推进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党的建设凝聚奋进力量、激励担当作为。一年来共有杭州互联网法院等26个集体、王群英等4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鄞州法院黄文娟法官受邀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鼓舞全省法院干警感恩奋进、担当作为。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建立文书质量季通报机制,开展文书质量专项检查,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判后答疑,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加强法答网应用,完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组建780人次案例专家库,入库案例252件,促进统一裁判尺度。落实省委“三支队伍”建设部署,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国际商事海事、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等紧缺领域司法人才培养,分级分类举办各类业务培训79期3.2万人次,全面提升干警专业素养。
确保廉洁公正司法。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执行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紧盯问题查纠、倒逼整改提升。持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全省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6件107人次,持续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要求,出台精文简会规定,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5件,充分采纳代表意见,努力改进工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1.3万人次,让司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省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资源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并接受专题询问,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龙湾法院建立“人大代表跟案观察”机制,邀请21名人大代表全程跟踪案件审理与执行,推动纠纷实质化解。金华法院构建“代表建议+司法建议”双向转化机制,合力破解老旧小区充电桩安装、光伏产业发展风险等民生难题。玉环法院与当地人大共同打造民事执行人大e监督平台,发起协作事项5118件,促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认真研究采纳各项意见建议。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20件,用实际工作成效落实委员提案要求。衢州法院推进共享法庭与政协民生议事堂共建互促,累计参与法院干警746人次、政协委员806人次,指导化解矛盾纠纷666件、推动解决民生难题189个,合力化解“小纠纷”、共同议事“大民生”。
依法接受法律监督。深化法检互动,就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领域法律适用、数字化技术支撑保障等18项议题开展交流,凝聚共识。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12人次,办理检察建议3599件,审结抗诉案件551件,依法改判发回203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迭代升级“司法公正在线”应用,融合来信来访、法官与律师互评等外部监督应用,实现群众意见建议的统一归集、分类办理、及时反馈,汇集并反馈各类意见建议17.6万条,让当事人意见诉求的表达渠道更加畅通。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依法推进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和人民陪审员工作,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5万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院开放日和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打造“我是院长,现在开庭”“彭不红直播间”等法治宣传品牌,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最高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地方各级机关、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省人民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司法实践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案件办理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佳,仍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二是为民司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树牢,有的法院没有处理好立案登记制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关系,存在强制调解、限制立案、拖延立案等问题。三是改革创新有待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对案件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办案瑕疵问题屡有发生。四是司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虚假诉讼、扰乱诉讼秩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问题时有发生,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五是全面从严治院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干警违纪违法,对司法公信和权威造成损害。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开启2035年远景目标、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开展思想建设年活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中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强化“如我在诉”“定分止争”等意识,更加注重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健全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加大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力度,把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体现在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能力和实效上,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公正司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先行。锚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持续打造“五个高地”,全面做好保增长、稳预期、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牢牢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实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推进破产审判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推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与省科技厅协同开展“成果安心转化护航行动”,促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保障创新浙江建设。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推动健全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助力稳外贸、稳外资,加快打造高能级开放强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为契机,认真落实省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严格依法审理各类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助推加快打造更高水平的生态省。聚焦缩小“三大差距”主攻方向,持续深化“法助共富”集成改革,深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加强和完善共享法庭建设,推进司法服务全省域一体化均等化。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是强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建设。对标“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24字要求,全面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科学、精简、高效的评价体系,以科学审判管理促进办案提质增效。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加强对不立案问题的全方位整治监督,严查以各种理由拖延立案、推诿立案,坚决避免有案不立、久调不立,不断提升立案工作规范化水平。助推社会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依法规范开展调解指导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现更充分发展。持续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全力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更好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深入推进全国法院“一张网”试点、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有机融合,高标准打造互联网司法高地。
四是强化从严从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队伍。坚持以实干实绩论英雄,正确选人用人育人,引导全省法院干警做“六干”式干部。严格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做到减负和赋能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综合素能提升工程、审判专家培养工程,打造适应现代化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抓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让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在全省法院蔚然成风。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全省法院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