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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日期:2025-01-23来源:杭州乐园作者:杭州美食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5日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贻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检察机关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的基本职能,担好追诉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检察使命。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8149人,提起公诉97075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把捍卫国家安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对危害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起诉2831人。依法从严惩处涉枪涉爆、“一杀多人”等重大恶性犯罪和报复社会极端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对16件发案二十年以上的重大恶性命案,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让正义得到伸张。协同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非法高利放贷等涉黑恶犯罪,起诉505人。持续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黄赌毒犯罪,起诉42069人。温州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涉毒洗钱案中,追诉10名贩卖、运输毒品1800余次的毒犯,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毒品案件十大典型案例。依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起诉233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联合省安委办开展专项行动,推进高层建筑、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领域风险排查,守护群众身边安全。

守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依法惩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1269人。加大对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非法支付结算等犯罪打击力度,对涉案金额大、影响面广的案件挂牌督办,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加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依法办理20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案件,涉案金额达110亿元。坚持全链条打击为财务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金融票证,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实施配资、操盘等犯罪,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联合公安、人民银行等加强反洗钱协作,起诉洗钱犯罪106人。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严厉打击跨境电诈犯罪、推进网络治理。深入开展打击缅北电诈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电诈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金主”、骨干,已起诉2739人。推动深挖彻查跨境电诈集团,对长期盘踞缅北果敢,依托武装力量,大肆实施针对中国境内公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明家犯罪集团成员及关联犯罪集团成员明国平等39人,以涉嫌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提起公诉。严厉打击前端为诈骗分子提供个人信息、技术支持、引流推广,后端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等行为,全链条形成有力震慑。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2764人。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突出惩治网络暴力、谣言、赌博等犯罪,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4750人。杨某某等人操纵“网络水军”传播虚假信息,经杭州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被追究刑责并责令民事赔偿、公开道歉,昭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健全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依法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086人,其中省部级3人、厅级22人、县处级92人。协同深化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配合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推动有效防治新型隐性腐败。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106人。部署开展涉走私案件渎职犯罪专项打击,查处涉走私“冻品”“油品”领域渎职案件21人。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对性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2814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依法惩治、精准帮教。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治,起诉2080人。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合力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深入打造“浙里花开”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平台,协同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推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推动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场所等问题治理。深化法治进校园,三级院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全省检察官在1103所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宣讲1583场次。

积极化解矛盾风险、促进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持续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老百姓身边的检察官”。全省检察室办结各类案件10364件,开展对“两所一庭”监督1429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023件次,着力发挥检察履职前沿阵地、矛盾化解治理前哨作用。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结合履职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58份,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对重复信访积案全部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协建立“四方会商”机制,依法监督妨碍律师履职行为,共同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二、立足检察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聚焦“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促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聚力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加强惩治损害商业信誉、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起诉3834人。针对严重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内部贪腐问题,深化“啄木鸟”、清廉民企法治护航等专项行动,起诉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362人,帮助500家企业追赃挽损4亿余元。紧盯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加大对违法“查扣冻”、违规异地执法等监督力度,持续深化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坚决防范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监督273件,帮助269家企业解除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等“查扣冻”资金1亿余元。宁波检察机关联合公安部门,帮助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及时解冻被外省侦查机关超范围冻结资产3000万余元,切实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法治保障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等犯罪1941人,办理涉知识产权“四大检察”综合履职574件,助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针对不法分子通过恶意抢注牟取不当利益问题,加强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推动刑事立案48人,启动民事监督程序137件,促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绍兴检察机关推进网络影视领域恶意诉讼监督,依法查办在全国恶意索赔140余起的影视作品著作权虚假诉讼案。针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成本高、周期长、赔偿低等难题,深化诉前调解,帮助344家受害企业获赔1.48亿余元,确保最大程度挽回损失。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上线运行“知产检察e站”,推进“一站式”系统保护。经验做法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作经验介绍,并获评我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

护航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探索专业化办理涉外刑事案件,紧扣涉外法律法规、司法协助等关键,对依法办理的1100件涉外刑事案件,专案跟进、逐案研究,构建集“强化打击、权益保障、风险防控、社会治理”于一体的办案模式。义乌一品牌商标被海外抢注,金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帮助权利人挽回损失、追回被抢注商标,并开展专题普法,更好护航“国货出海”。聚焦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探索设立检察机关“自贸区法治保障中心”,办理破坏自贸区市场经济秩序、涉企知识产权、内部贪腐等案件183件。丽水青田等地以“检侨之家”平台为载体,完善涉侨案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会同沪苏皖检察机关建立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金融风险联防联控等协作机制,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更好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守护“美丽浙江”、助力新时代“千万工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与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加强协作,护航高水平生态省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起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66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推进最严密法治保护。联合省农业农村厅深化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联动,开展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67人,促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7373亩。针对全省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遭到破坏问题,会同省水利厅、省文物局等出台协作意见,推动长效保护。部署开展守护大运河专项监督,在杭州召开8省25市检察机关大运河保护经验交流会,共护千年运河文脉。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坚决依法严惩,起诉415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与省总工会、省人力社保厅等建立协作机制,追索欠薪1600万元,督促职能部门责令280余家企业为3万余名劳动者办理参保登记。依法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联合省妇联加强反家暴等工作。衢州检察机关推进妇女平等就业权保护专项行动,推动509家企业规范女职工入职体检,促进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加强涉老年人的财产、医疗、养老服务等领域检察监督,联合残联、民政等部门深化残疾人权益保障。舟山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岛际客运惠残政策,惠及残疾人3500余人。坚持保护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持续完善涉台检察联络站,加强精准司法服务。联合杭州军事检察院深化军地协作,依法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案件39件,督促拆降整改军用机场净空区超高建筑16处,维护英烈纪念设施18处,落实军人军属优抚政策800余人次,坚决捍卫国防利益和军人荣光。

三、加强法律监督,以严格依法、公正司法促进公平正义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巩固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实现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持续强化刑事检察。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各项职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会同省公安厅持续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一体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3809人、不起诉1621人;补强证据后追加遗漏罪行193人、追加逮捕340人。加强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案监督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罚3515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945件。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80件,法院已审结21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7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完善“派驻+巡回+科技”机制,组织对省内8所监狱、24所看守所和45个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做实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湖州检察机关全面审查跨省服刑人员谢某某刑事申诉,联合外省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原判有期徒刑15年的抢劫杀人案改判无罪,坚守客观公正、不枉不纵。

精准优化民事检察。聚焦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保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53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强化释法说理,构建民事检察案件法检协同化解机制,促进案结事了。强化对司法确认等审判程序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45件,法院已采纳833件。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部署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099件,法院已采纳3090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建立车辆保险领域、破产程序虚假诉讼防范打击协作机制,监督纠正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假官司”1114件。针对农户贷款被银行和担保公司两家追债的情况,台州检察机关推进涉“小额农贷”专项监督,依法保障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提起民事诉讼910件,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规范做实行政检察。着眼更好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审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84件,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7件,法院已审结22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及和解结案15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54件,法院已采纳353件。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各类行政争议145件。嘉兴检察机关依法对一起涉60岁劳动者工伤确认纠纷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切实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推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既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防止以罚代刑;又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防止当罚不罚。稳妥规范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09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积极深化检察公益诉讼。立足“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90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318件,民事公益诉讼590件,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英烈权益保护等15个法定领域。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96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诉前解决不了问题的,依法提起诉讼37件,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其中4件直接判决督促整改,以“可诉性”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拓展办案领域的同时,更重办案质效,开展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提升专项活动。针对燃气开通强制搭售配件的垄断行为,办理全省首例反垄断公益诉讼案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新业态下食药安全,推进对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与省建设厅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协作机制,办理涉文物保护案件161件,推动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200余处。凝聚公益保护合力,组建“益心为公”志愿者专家库,开展全省“走进检察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活动,与省审计厅建立审计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机制,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效能。

四、深化检察改革和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坚持守正创新,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检察改革,持之以恒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擦亮绝对忠诚政治底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精心组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员轮训,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在深学笃行中守护红色根脉。全面接受“政治体检”,扎实做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全省政法领域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联动整改,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办案职权配置,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切实让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长出“牙齿”。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完善刑事不捕不诉、民事行政抗诉等重点环节制约监督机制。一体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完善业务研判、指导、评价体系,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着力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深化数字检察战略。深入实践“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围绕党委所需、群众所盼、法治所急,大力推进数字类案监督。全省一体推进涉特种作业安全生产领域、侦查机关“另案处理”案件等5个类案监督,监督案件733件。各地开展涉医保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一批数字检察类案监督,监督案件1615件。深入研判类案中共性问题,针对性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认真落实全国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检察侧工作,全面推进政法办案线上协同。重点建成“检察+”协同共治平台,率先实现行刑衔接、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等线上闭环运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该项改革试点。浙江数字检察工作获评全国检察改革典型事例。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加强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打造控辩大赛、案例教学、导师传带、业务沙龙等实训品牌,开展检察官与其他执法司法人员、律师同堂培训。与浙江大学等11所高校深化新时代检校合作,推进互聘互派、理论研究、教育培训、实务合作“四大平台”建设,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深化检察对口援助,选派28名业务骨干到西藏、新疆、青海等地支援工作。专业化建设成果不断深化,全年19人入选全国检察技术专家、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检务保障人才库,6人获评全国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部署推进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等专项防治。健全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剖析通报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警醒干警绷紧纪律之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自觉接受制约监督,是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行使的重要保障。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审查,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省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畅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渠道。常态化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强化履职配合制约,与省公安厅建立刑事执法司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与省法院开展工作交流会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监督作用,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案例讲述会等活动,开展检察听证5236件次,以公开促公正。

各位代表,2024年是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再出发之年。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使命担当,奋力展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更高自觉。全省检察机关有53个集体、60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浙江省劳动模范、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先进个人等一批模范典型。始终坚定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使命担当,奋力展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更大作为。“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纵深推进,着力服务经济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文化体制等领域改革,形成数字检察、知识产权检察“4+4”模式、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浙里花开”等一批检察特色品牌。始终坚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使命担当,奋力展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更实成效。全年在全国相关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26次,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2个、典型案例56个。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全省检察事业迈出的每一个发展步伐,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也是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省监察委员会、政法各单位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全省检察工作还有不足:一是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核心任务,检察履职服务的针对性举措和牵引性抓手还不够丰富完善。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仍有不足,监督理念、方式、能力还跟不上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三是检察改革仍有待深化,在提升改革质效、强化改革攻坚、塑造改革优势方面还需下更大功夫。四是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还需持续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仍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循迹溯源,更加坚定强化政治统领。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一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强“党旗红引领检察蓝”党建品牌,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坚持强化履职,更加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围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认真落实“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认真实施新修订《反洗钱法》,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金融强省建设的决定》,从严惩治金融犯罪,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聚焦加快建设创新浙江,持续加大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加强监督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涉外检察工作质效,助力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举措,落实省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三是坚持检察为民,更加用心用情守护民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民生案件。深入落实《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护航缩小“三大差距”。认真贯彻新修订《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检察履职促进健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依法保护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合力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加强食药安全、医保、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纵深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四是坚持严格依法,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恪守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权,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民事检察有效监督,深入贯彻民法典,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监督,强化民事执行全程监督。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更好促进依法行政。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公益保护效果。加强检察侦查工作,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有力惩治司法腐败。

五是坚持担当实干,更加注重抓好自身建设。坚持用改革的思路方法破除法律监督难点堵点,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主线,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完善“检察+”协同共治平台,深化行刑双向衔接,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注入更大动能。深化人才强检,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倡导“六干”。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强化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锻造新时代浙检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开创浙江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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