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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温州情况如何?

日期:2025-02-12来源:温州交运集团作者:温州天气预报15天准确一览表图片大全

   《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并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记者日前从温州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截至2024年底温州共有19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

  公益性岗位包含哪些

  温州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等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其中城乡公共服务岗位包括:保洁、保绿、保安、停车管理,养老、托幼、助残,道路、水利工程等公共设施管护,河湖管护,垃圾分类处理,生态护林护绿,社区便民服务等。城乡社会管理岗位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统计调查、残疾人管理,交通值守、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

  据介绍,截至2024年底,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人数达1900人,公益性岗位的社会价值日益彰显。如洞头区人社局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精准对接就业困难人员需求,成功安置多位就业困难人员,不仅改善了该类群体的经济状况,更有效彰显公益性岗位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价值。

  公益性岗位如何完善管理

  根据《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益性岗位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人单位可自主发布公告开展招聘,也可由人力社保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统一组织招聘。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向就业困难人员推送岗位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近年来,温州市人社局聚焦就业困难群体,不断优化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机制,为就业困难人员铺就一条稳定的就业之路。市人社部门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重点群体公共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通知》等多项政策,细化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管理和稽核流程,同时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标准,切实增强岗位的吸引力。

  除此之外,市人社部门还创新公益性岗位开发模式,改变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有限的现状。如打破传统界限,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范围拓展至博物馆、社工机构、养老院、福利院、收容所、残疾人之家等公益性质社会组织。同时新增助老助小服务类、村社协管类、基层治理类、公益服务类等4大类,包括助老护理员、助残协理员、社区便民员、交通劝导员、垃圾分类员等在内的16种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更多样化的就业选择。

  《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3月1日正式实施后,温州将不断健全公益性岗位日常检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公益性岗位和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对弄虚作假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或补贴资金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原标题:《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温州情况如何

  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已推出1900个公益性岗位

  记者 夏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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