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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部!宁波出台办法鼓励全民“一起来立法”

日期:2025-02-14来源:杭州旅游攻略三日游作者: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公众参与立法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权利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

12日下午,记者从宁波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宁波市已于2月1日开始施行《宁波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系全省首部保障公众参与立法的地方规章。

“近年来,宁波始终坚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立法工作。”宁波市司法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胡敏仁介绍,作为“一起来立法”改革试点城市,宁波在全省首创建立了政府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还创新推出了“村民说立法”“企业说立法”等互动式立法意见征集方式,尽可能方便社会公众一起来参与立法。

此次《办法》的出台,则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公众有序、高效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权利,引导全社会一起来立法,提高政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

《办法》提出,建立完善一站式政府立法意见征集系统,利用相关法治站点、平台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活动提供便捷渠道。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方式,包括主动通过信函、传真、电话、互联网、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也可以被动受邀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民意调查等。值得一提的是,公众也可以通过“一起来立法”意见征集系统,实现意见“一键智达”。

《办法》规定公众意见是否采纳应当在规章公布后30日内,通过公布采纳情况说明、举行反馈会等形式予以单独或者集中反馈,公众意见的研究和采纳机制得到完善,让民众的声音都能被听到和回应。

《办法》明确规定,立法意见征集单位应当重点收集和梳理市、区(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3年提出的议案、建议、提案中与立法相关的意见,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立法相关意见,公众信访、投诉反映较多的,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事项及相关意见。

此外,宁波还积极探索数字赋能立法,把数字赋能作为立法增效的重要抓手,探索“一起来立法”全周期立法数字系统,实现市、县、乡三级意见征求在线反馈。同时,接入浙里办、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开展立法项目征集、问卷调查、意见征求,实现公众“一码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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