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保障。
2020年1月,浙江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首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专门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为通过地方立法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浙江方案。
实施五年来,《条例》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依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一起来看今天的《经济大省挑大梁》。
位于温州苍南霞关镇的三澳核电,巨大穹顶之下,一期两台机组施工有序推进。1号机组将展开安全壳密封测试,2号机组核岛也进入冷试准备阶段,为年底商运发电做足准备。今年,项目二期预计还将迎来新一批浙江民企股东。
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 单思盟:
“作为全国首个引入民营资本的核电项目,高质高效落实民资增股等新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力度。”
市场平等准入,是民企的期盼,被摆在了《条例》首要位置,明确支持和鼓励民营资本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5年来,浙江民企参投到了交通、能源等多个重大项目:民资控股的杭绍台高铁、杭温高铁相继开通;三澳核电、金七门核电在国内首开“民资入核”;舟山绿色石化、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等战略性新产业同步引进民营企业股东。
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周肖靖:
“关系国民经济的重大行业,活跃着民营企业的身影,不仅主导建设,参与经营,更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紧盯一个“法”字,《条例》从制度建设上为民营经济护航。根据条例中提及的市场准入、要素使用、融资、监管、权益保护等多方面,5年来我省制定50多项重点配套政策,形成了以《条例》为基础的配套落实体系。
针对民企融资难、融资贵,出台实施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在贷款等方面,对民企一视同仁;针对招投标市场规范性,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涉企检查事项,组织实施“综合查一次”,尽可能减少对民营企业的不必要“打扰”。
省经信厅二级巡视员 应云进:
“我们就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破解问题,采取了条例加配套政策的做法。每年选出重点条款是10项左右,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
坚持问题导向,以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在嘉兴,当地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为企业量身定制电子诊断书。这家从上海搬来的射频电缆企业,通过短板梳理、组团服务。5年间,产值增加了一个亿,还评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嘉兴市经信局企业培育处处长 陈洁 :
“结合省市的配套政策,也重点关注了小微企业,持续强化梯次培育服务。”
嘉兴翼波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子健 :
“给自己定了个目标,一季度同比去年增长大概1000到1500万,斗志也比较高昂。”
5年来,在《条例》基础上,浙江省级层面迭代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各地因地制宜出实招:杭州出台“春晖计划”降本减负32条、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20条;宁波构建以“亲清健康指数”为核心的新型亲清政商关系;温州推出企业减负降本“雨露计划”,真招实招让利企业。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 范柏乃:
“迄今为止形成了以《条例》为基础,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去年底,浙江民营企业和个体户达到1060.1万户,占全部经营主体的96.8%;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5个榜单企业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周华富:
“我们还会持续以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作为主题,每年都有新的重点来突破,始终保持浙江在民营企业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