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人员在检查相关资料。通讯员供图
美容消费已成为近年来引发众多争议和纠纷的领域。最近,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和后续公安机关的介入,一起非法行医的案例最终得到合理解决。
脸部所有针孔凹陷
2024年2月21日,奉化区卫健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2022年3月其女儿吴某在奉化某美容店做的水光针美容,现脸部的所有针孔凹陷,要求卫健部门调查并协助赔偿。
接到投诉后,奉化区卫健局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明,美容店经营者高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为吴某开展水光针注射美容,致其面部色素异常。经司法鉴定,认定高某的水光针注射美容行为与吴某的颌面部色素异常存在因果关系,吴某的损害后果为八级人体残疾。
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奉化区卫健局认为,水光针注射属于《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美容皮肤科项目中的有创治疗项目、医疗美容服务活动范围,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2024年5月7日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将高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4年7月5日,宁波市医学会对高某的无证行医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责任程度及后果等级进行鉴定,鉴定报告结论为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三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认定原则,相当于三级丙等。
经调解,高某与吴某达成和解协议,除之前累计支付的10.788万元赔偿款外,高某再支付吴某赔偿款35万元,共计赔偿45.788万元,高某取得吴某的谅解。2024年10月29日,高某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非法行医致人伤残
据办案人员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非法行医致人伤残侵权案件。医疗美容本质上是医疗行为,需要一系列资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美容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医生必须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并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在执业地点行医。
相关部门提醒,本案的发生恰恰反映,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医美市场需求旺盛而非法医美机构依然野蛮生长的状况。涉案人高某在不具备行医资质的情况下违法执业致人伤残,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严惩。但受害人遭受的身心创伤也警醒广大消费者,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必须对存在的风险事先咨询了解,对选择的单位进行资质和条件的甄别,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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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记者毛雷君通讯员林莉王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