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付式消费席卷健身、教培、美容等行业的今天,不断爆雷的商家,将诚信契约撕得粉碎,他们娴熟地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壳,肆意挪用预付款,徒留消费者陷入维权困难的境地。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记者梳理温州网络问政平台问政件发现,近期平台共收到有关预付式消费的投诉件40余件,涉及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美容美发、健身以及酒店等行业,而更令人不安的是,几乎每起投诉件都涉及集体投诉,受害的消费者少则十几二十人,多的甚至达到数百人,涉案的预付款,也是动辄百万元之巨。预付式消费陷阱成为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建设的不稳定因素,必须进行有力监管。
买的是外教直播课
最后却给上了一堂“商业博弈课”
“大约七八年前,我女儿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为了启发孩子的语言能力,我在VIPKID陆续花费2万余元,购买了好几个课程大礼包。”林女士表示,看中VIPKID,是因为他们采取北美外教真人一对一直播的学习形式,然而随着政策风向转变,VIPKID在2021年暂停了一对一的外教直播课,并告知林女士,剩余课程只能以1:3比例转换为AI录播课。考虑到实际学习效果大打折扣,林女士一直没有消费。
2023年,VIPKID悄然重启了外教直播课。“我就跟‘班主任’对接,想把AI课恢复成外教真人课,却遭拒绝。”林女士告诉记者,对方明确要求她续购万元课包才能解锁原有权益。
原属于自己的权益,竟需续费才能赎回?“这不是用我的钱‘绑架’我的选择权吗?”林女士打算直接申请退款,也遭到拒绝。
记者查阅林女士提供的《VIPKID课程服务协议》发现,合同明确约定“如果甲方学员尚未开始任何主修或者精品公开课课程,则甲方可随时向乙方申请退还全部课程费用”,白纸黑字的退费条款与聊天记录上的拒绝话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年我购买的是外教课,如今却要在现实中被迫学习‘商业博弈课’。”屡次协商未果的林女士,打算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签了“无效退款”合同
现实却是数百万元预付款无法追回
3月1日,三十余名消费者赶到瓯海区建设大厦,在“静博士”美容店仓库的暗门后,将早已失联的“智肤美容”原店长团团包围。这场对峙的背后,是蓄谋已久的“美丽骗局”——百余名消费者在“智肤美容”预付200多万元,购买“承诺无效即可退款”的妊娠纹修复等项目后,却遭遇门店人去楼空。
“太可笑了,搞得跟谍战剧似的,我们在墙面上摸索了半天,才发现这扇暗门。”赵女士告诉记者,她被卷走1.5万元,“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诈骗。”
赵女士说2022年11月,她刷到“智肤美容”的一则抖音广告,对方承诺“无效退款”,于是,前往实地体验后,赵女士签下合同并支付了预付款。此后两年,赵女士陆续消费了二十余次,但看不到实质效果,对方就不断诱导她进入下一个疗程。然而,赵女士等来的却是失联的工作人员和被搬空的门店。更戏剧性的是,“智肤美容”原班人马又新开了一家“静博士”美容店“重操旧业”。
“2月14日,我们维权群就有2个群友去了‘静博士’,在那发现了4个‘智肤美容’的老员工以及以‘智肤美容’名义签署的合同。”赵女士告诉记者,2月23日,他们再次前往“静博士”,却发现所有老员工都撤了。
维权的消费者们报警后,也找了商务局求助,但进展极其缓慢。现在,他们打算主张刑事立案,以突破民事追偿的困局。
办了张健身卡
一次还没消费就遭遇“金蝉脱壳”局
去年11月,世界东方健身欧洲城店突发通知,因店面租约到期,将于11月10日闭店。
“昨天还在卖365元的年卡,今天就关店,真的太过分了。”突如其来的闭店通知,让不少刚办年卡的会员傻眼了。
消费者陈女士说,她早前在世界东方健身欧洲城店,充值办理了一张价值5160元的三年卡,且至今尚未激活。闻讯赶到后,工作人员先是推诿,让她回去等消息,随后又说总部同意退款,但要扣除30%的手续费,且退款要过6个月才到账。
现在,陈女士还在忐忑等待6个月的时间,但从种种迹象来看,商家的承诺很可能是“缓兵之计”。“之前我路过还看到他们店里在搞促销,上街拉新,直播间也在卖力推销办卡……”
随着世界东方健身欧洲城店闭店,这个温州本土连锁健身品牌的15家门店全部倒闭,仅剩宏鼎店也被转让,目前改名为“禾惠运动”。“禾惠运动现在的法定代表人是世界东方健身以前的健身教练,对外宣称换了老板,实际上玩了一出‘金蝉脱壳’,东方健身原先的老板隐身幕后。”世界东方健身锦绣店昔日员工大悦(化名)说。
律师说法>>>
“预付消费的本质是信用消费,相比事后维权,事先识别风险更加重要。”浙江迦金律师事务所主任方君伟表示,消费者在预付消费时要审慎选择商家,识别资质风险——要选择营业执照、行业资质齐全、经营满3年以上的正规商家,并查看经营场所租赁期限。“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问政平台查询商家是否存在经营异常、行政处罚或投诉记录。”
方君伟还提醒消费者,要警惕“超低价充值优惠”的空壳经营陷阱,“部分商家会以短期促销吸收资金后卷款跑路,所以充值时消费者尽量选择分期付款或小额试水,美容、教育类消费尽量选择按月付费模式。”
根据2024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要求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预付款退还方式等具体条款。
“消费者在预付消费时,务必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锁定关键条款,包括服务内容、充值卡有效期及延期规则、退款条件及计算方式、商家闭店、转让时的处理方案等等。”此外,“概不退款”“最终解释权归商家”等合同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
方君伟还强调,消费者要妥善保存合同原件、备注“预付消费”的付款凭证、聊天记录、宣传单页以及后续消费凭证,方便后续维权。“如有商家口头承诺的优惠,要求对方写入合同或留存录音证据。”
一旦遭遇预付式消费陷阱,消费者便可凭上述证据与商家沟通退款。方君伟提示道:“商家转让店铺时,新主体常拒绝承接旧卡,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消费者有权要求继续履约或退还余额,但要及时联系商务部门介入;若商家卷款跑路,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涉案金额超5000元可向法院起诉,保留证据即可主张‘退一赔三’。”
原标题:有关预付式消费的投诉居高不下,成为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建设的不稳定因素
被挪用的预付款和维权难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