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政府消费券去商场购物,商家却额外增设门槛,要求消费者支付3%的手续费。”日前,网友林女士(化姓)反映了她在时代广场周大福金店使用鹿城区迎新消费券时的遭遇,质疑商家行为不合规。在接到记者反馈后,鹿城区商务局已于3月14日暂停涉事门店核销消费券权限。
商家给政府消费券设门槛,满500-100变成满1000-100
今年2月20日以来,鹿城区通过美团App等平台连续开展了多轮迎春消费券活动,吸引了大批消费者参与。林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其中一轮活动中抢到了多张乐购消费券,可以用于市区各大商场、超市消费。“最近黄金价格一直在涨,我听朋友说,时代广场的周大福可以使用政府消费券,很多人都用消费券购买一款重量为1克的金豆。”林女士说,金豆的价格是按照当日周大福的金价计算,而且无需工艺费。几天前,林女士到周大福门店询问,销售人员告诉她,店内可以使用消费券,但是有个前提条件,必须购物满1000元,才能用一张500-100的券。
“明明是满500元就能减100元,这样不是变成了满1000-100?”林女士当场提出质疑,认为商家擅自增设用券门槛不合理,“销售解释说直接用券他们会亏本,所以才增加了使用要求。我随后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了反映,但相关工作人员答复说商家可以自己决定优惠方式,我对这个答复不满意。”
顾客支付3%手续费后,商家违规叠加使用优惠券
当天晚上,林女士再次经过周大福门店,发现商家新增了一个消费券使用条款。据林女士发布的图片显示,周大福在柜台上贴出一张提示信息,注明黄金/投资金可以使用鹿城区政府消费券,但有两个限制条件:1.每笔小票限用50%以内消费券金额;2.如全额使用消费券,支付3%手续费。以上使用方式可二选一。
“当天的金豆价格是773元/颗,如果我用消费券购买,需要支付大约21元的手续费。”林女士说,虽然她认为这笔手续费收取的不合理,但因为消费券即将过期,自己没有其他东西需要购买,只得接受。
林女士和丈夫都抢到了消费券,他们现场买了两颗金豆。“两颗金豆总价是1546元,销售给我们使用了2张满500元减100元券、2张满200元减40元券以及1张100元减20元券,合计优惠了300元。”林女士说,按照购物总价的3%,她通过微信向销售人员个人账户支付45元手续费。林女士购物的销售小票上,一行手写字注明了收取手续费的明细。
记者查询消费券活动规则发现“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林女士购买两颗金豆,最多仅能使用两张消费券,而销售人员为她组合使用了5张。
商家称手续费被美团收取,不同商家收费标准不一
根据林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日前实地走访了时代广场周大福门店,销售人员明确表示可以使用消费券,但需要额外支付3%手续费。记者看到,林女士提供的那张提示信息仍然摆放在柜台上,不过手续费的收款方式已经变成了时代广场购物中心的对公账户。
此外记者还走访了市区多家金店,发现许多金店规定使用消费券仅限购买黄金首饰,只有少数商家允许用消费券购买金豆、金条等具有投资属性的黄金,不过往往需要支付手续费。
“顾客用消费券买单,我们就要给美团3%的手续费,金豆因为利润不高,所以很多店就干脆不卖,但亏本是不至于的。”一家金店的销售告诉记者,他们店允许使用消费券购买金豆等产品,近期已有许多消费者用券购买,“如果只是用一张500-100优惠券,我们就不收手续费了,如果用得多,我们就按客人优惠掉的金额收3%手续费。比如客人买了1000多元,用券减掉了200元,我们只收6元手续费。”
鹿城区商务局:即日起暂停该周大福门店核销消费券权限
商家增设优惠券使用门槛,甚至收取手续费的做法是否合理?3月14日,记者就消费者提出的质疑联系到鹿城区商务局。
“这种情况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我们不鼓励商家擅自改变消费券的使用规则。”该局贸易市场科科长高波表示,商家以美团平台收取手续费为由要求消费者额外支付费用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商家日常通过美团等平台开展营销活动,同样需要向平台支付费用,这是其自身运营成本支出,不能以消费券为由转嫁给消费者。”
鹿城区商务局随后联系时代广场,核实确认市民反映的情况属实,当天起暂停了涉事周大福门店核销消费券权限。“经过进一步了解,不含工艺费的黄金品类较为特殊,因产品利润较低,如果减去平台手续费等会存在亏损风险。”高波表示,即便商家有一定的理由,但该行为已经违反了消费券使用规则,也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后续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消费券使用的监督管理。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使用政府消费券,商家凭什么收手续费?”
记者谢树华
实习生羊戌睿陈景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