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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公司违约,业主可拒缴物业费吗?

日期:2025-03-19来源:温州医科大学教务信息综合平台作者:温州台风网台风路径

   房开违约,业主可以拒缴物业费吗?近日,洞头区人民法院灵昆法庭在九珑湖居民社区巡回调解一起涉物业合同纠纷案,通过“巡回调解+示范诉讼”的方式,以个案处理带动近百件批案成功化解,有效引导物业公司和业主理性维权,推动形成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这批涉房开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的案件标的额都不大,但涉及面较广,众多业主因不满房开公司安装的热水器容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及房屋内部分装修未达标等问题,以房开违约为由起诉开发商,并拒缴物业费。而物业管理公司又因业主拒缴物业费,将业主们集体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通过前期排查研判后,为“一揽子”解决纠纷,会同律师调解员进社区开展巡回调解,采用“现场听证+分类研判”的方式,组织房开公司、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开展多边协调。

  “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对方是开发商,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房屋质量问题应按约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房开公司违约虽然不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但是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协助业主解决问题,及时向业主提供化解方案。”经办法官与律师调解员共同对两方纠纷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条分缕析,帮助各方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明晰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沟通。

  示范调解结束后,业主和物业公司均表示同意撤诉,房开公司表示将以更换热水器或按照市场价补差价的方式整改,整改完成后业主将补缴物业费。一案结,百案解,后续近百户业主同意以示范诉讼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强调,开发商作为房屋销售方,应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装修不达标属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服务属不同法律关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责任。

  法官提醒,业主收房时应严格验房,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及时联系开发商维修,避免超出质保期。物业管理公司亦应协助业主对接开发商,及时沟通化解矛盾。

  新闻链接

  “巡回调解+示范诉讼”是洞头法院高效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物业纠纷等类型化群体性纠纷的有效解决方式。尽管此类案件中事实及法律争议相对较小,但由于涉及人数多、矛盾焦点集中等因素,对于效率和方式方法的要求往往更高。洞头法院充分发挥“示范诉讼”降低诉讼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的优势、以精准“小切口”打造群体纠纷化解“大样板”,实现了“处理一案、化解一批”的良好效果。

  原标题:房开公司违约,业主可拒缴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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