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租赁住房剩余房源出租公告
一、住房房源
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租赁住房剩余房源。
二、租房人员
领取过宁海县城南纺织公寓《租赁资格确认书》且未签约的对象。
三、租赁办法
1.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4月1日
2.签约时间:2025年4月2日(周三9:00-15:00)
3.租赁规则:按照先到先选先得的原则,当场签订合同,不得重复选房,当场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租赁机会。
4.签约地点:纺织东路22号
四、后期租赁办法
4月7日(周一)起,符合租赁条件的人员在有空余房源的情况下可随报随租。
(一)申请租赁人员需满足以下租赁条件:
1.个人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宁海县域内租住、就业意向;申请人在宁海县城区内(跃龙街道、桃源街道)无自有住房;未在宁海县范围内存在正在享受的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情况;
2.宁海县域内的企业或集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或集体需一次性租赁3套及以上房屋;租住人员需满足“个人申请”所有条件。
(二)申请材料
符合租住条件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住房入住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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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住房入住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房证明(办证中心:桃源街道金水路5号一楼大厅34号窗口);
4.未享受城镇居民住房保障政策证明(房管中心:桃源商务楼A幢7楼大厅);
5.本县域户籍人员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非本县域户籍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宁海县域内工作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社保缴纳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等合法就业资料(选其一提供即可),或在宁海县就业意愿承诺书;
6.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毕业生需要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租金标准
A户型:360元/月,约20㎡,一室无厨
B户型:460元/月,约30㎡,一室带厨、一室一厅带厨
C户型:680元/月,约40㎡,一室一厅带厨
D户型:800元/月,约50㎡,一室一厅带厨、二室一厅带厨(朝北)
E户型(特价房):360元/月,约30㎡,一室一厅带厨(配电房边)
住房的租金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以上面积为使用面积(即套内面积)的租金,不包含水、电、气、电视、网络等费用,租金按月结算,租金押金为一个月租金金额,电器家具押金500元,退租时电器家具完好无损全额无息退回。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人员可享受租金8折优惠。
六、使用原则
住房合同三年一签,租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3年,6个月内申请退租,押金不退还。如确实需要继续租住的,须由申请人提早3个月再次提出申请,经我方审核同意后再行续签,续签租用期不得超过3年。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租住
1.申请人调离本县;
2.在宁海县城区内(跃龙街道、桃源街道)购买住房的;
3.在住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在本县变动工作未重新办理租住手续的;
5.拒不配合相关部门和运营管理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的;
6.采取隐瞒、虚报、伪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住房的;
7.1个月未缴纳租金,且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
8.转租、出借或擅自调换住房的;
9.改变住房结构和使用性质的;
10.其他需要退租的。
八、注意事项
1.请自觉排队,排队的时候,要保持耐心。不要起哄、拥挤、夹楔、或破坏排队。
2.请遵守排队顺序,排队的基本顺序是:先来后到、依次而行。
3.请带好签约所需证件。
4.一人仅限办理一次,多次无效。
九、咨询电话
0574-89289530、0574-89289533
本公告由宁海县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宁海县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