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中华鲟保护日”到来之际,3月26日上午,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加强舟山海域国家一级野生动物中华鲟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听证会,为“水中大熊猫”撑起“保护伞”。
作为地球现存已知最古老的鱼类之一,中华鲟距今已有1.4亿年历史,被誉为“水中活化石”“水中大熊猫”,1988年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20年被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极危保护级别。每年,处于成熟期的中华鲟从长江出海口逆流而上三千里,回到金沙江产卵孵化。孵出的鱼苗又会顺长江而下,回到大海生活,周而复始。但近年来,中华鲟种群面临灭绝危机。
“今年初,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在日常履职过程中,经常看到、听到中华鲟误捕的报道,特别是今年1-3月,舟山渔民在舟山海域作业时有7次误捕中华鲟信息,遂以事立案。”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俊介绍,经查,早在2016年3月18日,就有渔民在涨网船出海作业时误捕中华鲟记录,近年来误捕记录已累计达70余次,主要集中在黄泽洋、岱衢洋等海域。
如何举法治之力,当好公共利益守卫者?看到了中华鲟面临的困境,当地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于今年2月委托浙江海洋大学对舟山海域中华鲟情况进行评估鉴定。目前,通过环境DNA检测等科学方法,该校发现舟山海域是中华鲟海洋关键栖息地,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了舟山海域中华鲟聚集分布、栖息活动报告书。
“舟山海域对中华鲟有着重要意义,它们入了长江口以后,第一站就到达舟山渔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危起伟被称为“中华鲟之父”,从事中华鲟研究已有40多年,他表示,作为长江旗舰物种,中华鲟近年来种群数量也在持续衰退,已经连续七年没有中华鲟自然繁殖,合力保护中华鲟迫在眉睫。
“建议开展中华鲟系统的监测和研究,掌握中华鲟的洄游路线和栖息习性,为制定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还得加强普法宣传,向渔民、沿海居民宣传普及中华鲟相关知识”“渔民误捕后如何放归,这也至关重要”……听证会现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东海渔嫂化身成一名名听证员,热心提出一个个“金点子”。“这些意见和建议,不仅为我们深入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公益诉讼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做好中华鲟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舟山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为中华鲟的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