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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人员注意!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新规今起实施

日期:2025-04-02来源:宁波明天天气作者:宁波旅游攻略景点必去

甬派客户端记者严瑾通讯员李淑琳李来源

4月1日,记者从宁波海关获悉,海关总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于今日起正式生效。

此次生效的《监管办法》,整合了原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等6部海关规章,对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申报、查验和处置进行更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监管,维护国家安全,便利口岸通关。

宁波机场海关关员指导旅客进行行李物品申报。通讯员洪洋/摄

根据这份《监管办法》,如果进出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即在申报台等指定地点向海关出示本人有效进出境证件,递交纸质申报单或者确认电子申报数据,提交许可证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并接受海关验核。

进境人员:

(一)携带禁止进境物品的;

(二)携带限制进境物品超过限额、限量要求或者应当提交许可证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

(三)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

(四)携带血液等人体组织、病原微生物、生物制品等关系公共卫生安全的物品的;

(五)携带受到检疫传染病污染或者存在传播检疫传染病风险的物品的;

(六)携带超过规定数额货币现钞的;

(七)携带超过规定免税数额或者限量要求物品的;

(八)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的;

(九)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的;

(十)携带需办理暂时进境手续的行李物品的;

(十一)携带其他依法需要书面申报行李物品的。

出境人员:

(一)携带禁止出境物品的;

(二)携带限制出境物品超过限额、限量要求或者应当提交许可证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

(三)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的;

(四)携带血液等人体组织、病原微生物、生物制品等关系公共卫生安全的物品的;

(五)携带受到检疫传染病污染或者存在传播检疫传染病风险的物品的;

(六)携带超过规定数额货币现钞的;

(七)携带需办理暂时出境手续的行李物品的;

(八)携带其他依法需要书面申报行李物品的。

对于经常出境旅游的居民来说,在国外免税店“买买买”后,为国内的亲友捎点伴手礼已是“家常便饭”。

据宁波海关所属宁波机场海关统计,今年前3个月,该关累计监管进出境旅客267077人次,同比增加56.36%。

那么,宁波旅客携带价值多少的行李物品,才算是在免税限额限量范围内?

这些注意事项和相关规定,都被明文写在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人员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上。记者摘录其中的部分规定,并附上《申报单》原文供有需要的旅客参考。

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个人合理自用的总值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行李物品,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总值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行李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进境居民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的行李物品,连同其进境时海关已验放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总值。

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进境居民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其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1.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2.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3.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4.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宁波海关提醒,在通过海关“红绿通道”申报模式的地点进出境时,携带行李物品的进出境人员按照《监管办法》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的,以及不明海关规定或者不知如何选择通道的,应当选择“红色通道”。其他进出境人员,可以选择“绿色通道”。如果未按规定向海关书面申报或申报不实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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