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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面对面:涉企行政检查,浙江如何规范?

日期:2025-04-02来源:杭州有什么好玩的作者:杭州博物馆

怎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杜绝令企业头疼的检查乱象?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要求全省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质效,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这是浙江首次出台有关涉企行政执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从2022年1月浙江成为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以来,“综合查一次”等创新举措广受企业好评,成为具有浙江特色的行政执法领域改革亮点。

4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工商联等单位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就社会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解答。

记者:浙江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意见》,里面有哪些亮点?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意见后,浙江第一时间认真研究,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行全面部署,确保涉企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浙江持续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使命担当的必然要求。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企业“烦心事”当成自己“心头事”。出台《实施意见》,主要是为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高、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通过合理设置频度,科学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

《实施意见》主要有5大创新亮点:一是“清单查”,做到依法依规,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二是“统筹查”,做到减量控频,最大程度整合归并不同部门间的检查计划;三是“分类查”,做到科学精准,综合风险程度、信用评价等实施差异化检查;四是“综合查”,做到协同高效,发挥浙江首创“综合查一次”改革作用,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五是“亮码查”,做到全程管控,企业扫码可以清楚谁来查、查什么、结果怎么样并评价检查过程,监督部门可通过对码的追踪开展实时监督。

记者:《实施意见》提出不少特色举措,如何确保落地见效?

答:助企惠企好政策,既要让执法人员知道怎么干,也要让企业知道怎么用。比如,执法部门现场检查未亮码,企业就能向政府执法监督机构举报。我们将通过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进行更广泛政策解读,并通过12345平台、500多家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1700多名特邀执法监督员等,拓展企业反馈问题渠道。

各地各部门政策落实得怎么样,我们通过数字化执法监督平台形成一本账。浙江已构建统一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在线上、行为能留痕、过程可追溯。目前,全省有42个执法条线的数万名执法人员在使用平台。平台累计生产和归集各类执法数据104.3亿条、处理问题线索3.1万条,并通过案例发布、执法通报、制发监督通知书等,纠正了一批执法不规范问题。

去年,我们还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涉企检查多、过罚不当等问题专项监督,年度检查总量同比下降47.4%,行政处罚立案数同比下降7.1%。今年2月,省政府修订《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为破解“小过重罚”等问题提供制度依据。我们将继续细化“清单查”“统筹查”等“五个查”配套制度,推动部门完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等,从源头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记者:《实施意见》提到“互动治理”理念及“预约式”指导服务、多部门联合帮扶企业整改完善等,都是很新颖的做法,在现实中怎样发挥作用?

答:去年以来,我们强化政府治理和企业自治良性互动,推动执法部门和企业协商共治,并前移执法重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推动“管理导向”向“治理导向”、“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

我们创新指导型服务、服务型执法——对初创型企业,引导企业建立内部治理体系,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指导;对成长型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推行跨部门联合帮扶整改,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对成熟型企业,将检查频次与企业内部治理体系运行情况挂钩,推行少检或不检;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包容监管方式,既留足创新发展空间,又防止失管、漏管。

还有“预约式”指导服务。去年7月以来,企业通过“浙里办”、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法治服务专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等提出预约申请,部门组团上门,运用政策辅导、教育提醒、警示告诫等,及时帮企业整改风险隐患。2024年,各地累计收到企业预约申请10267件次,指导帮助整改风险隐患7794个。针对一罚了之、天价整改等问题,采取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等措施,特别是在罚后整改阶段,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明确整改标准与步骤等,联合指导帮助企业以最低成本整改到位。

记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也是民营企业关心的问题。在这方面,浙江有哪些举措?

答:近年来,浙江落实“民营经济32条”,全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其中,将是否符合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作为评估内容之一。2024年7月以来,累计完成各类政策评估80余件,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和风险提示400余条,对2项政策出具暂缓出台的评估意见。

在企业关注的招投标领域,浙江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推动“评定分离”改革试点提质扩面,开发建设全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全面贯通项目建设“标前-标中-标后”全流程信息数据,健全招投标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清理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112件。

我们还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全省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长三角”平台等形成互联互通的信用网络体系。在市场监管、公安等40个领域,实施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重点解决企业上市、融资等事项证明多与证明难问题,并上线“浙里信用服务”应用,提供查信、用信和增信3类服务,2024年以来,信用修复办理33.1万件,助力授信12.7亿元,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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