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下旬,浙江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今天距离《实施意见》印发已经一月有余,针对社会各界关心的各种问题,比如如何减少检查频次,怎么杜绝不同部门二次检查等,浙江省政府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
虽然是旧闻新谈,但是发布会现场主持人罗列出的五点创新之举,还是让记者们眼前一亮。“清单查”“统筹查”“分类查”“综合查”“亮码查”, 浙江用五种规范方式,科学统筹了涉企检查,既不当甩手掌柜,又不是大包大揽,而是将自由还给市场,去除企业烦心事。
口号喊得响,不如实际干一场。如何规范呢?比如“清单查”,在全面梳理涉企检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逐项明确检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并纳入线上统一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
这个表述可能让网友感受不到给企业减负,那么“统筹查”“综合查”就比较明显了。
执法机关每年初都会制定年度检查计划,统一汇总至一个部门,后者将最大程度整合归并内部不同科室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检查计划,努力让企业不再经历“今天你来查、明天我来查”的烦恼。
“综合查一次”是全面推行多部门“一张表单通查”、跨部门简单事项“委托查”等举措,严控入企检查频次、时间和人数,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涉企行政检查,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企业,直接关系经营主体、人民群众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
通过规范涉企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让企业可以放心干事、安心发展,为当前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规范很动听,企业怎么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高频次检查?发布会上,主持人也说得很清楚,那就是“亮码查”。
“亮码检查、无码不查、无码无效”,每一个码对应一次入企检查,全程上线、全面留痕。企业通过扫码就可以清楚知道谁来查,查什么,结果怎么样,并且对检查过程进行评价;监督部门通过对码的追踪就可以开展实时监督。
以前面临检查时,企业战战兢兢,生怕遭遇“提灯定损”类的麻烦,《实施意见》出台后,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必须经过审批获取二维码才可以——当然,涉及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除外,安全底线不能突破——企业还能反过来点评执法行为,不用诚惶诚恐。
风险管得住,无事不打扰。看起来是减少涉企的不必要检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实际上更深层次的理解,是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牢笼中。
将原本分散、随意的行政检查权纳入制度框架,要求检查必须提前备案、明确依据、避免重复检查等,本质上是通过程序正义压缩了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空间,防止“想查就查”的权力滥用。
往更远一些说,十八大以来,我国始终强调“法治政府”“清单管理制度”,其本质是想通过制度化、标准化的规则替代模糊的自由裁量权,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人治空间”。
浙江发布的《实施意见》,从更广、更深刻的角度来说,是对中央顶层设计“法治政府”的细化落实,符合“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改革方向。
规范涉企检查绝非简单看到的“减少次数”,而是通过条文的方式,把政府对企业拥有的“合法伤害权”关进了制度的牢笼当中。
这一政策既呼应了市场对公平竞争环境的需求,也体现了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唯有将权力约束在法治与制度的轨道上,才能更好织就中国大市场的宏伟蓝图。